2017年新政策实施了,你有关注么?

辞旧迎新,2016年已经离我们而去,新的一年已经到来。在享受新的一年来临前,不管是人物还是事物,都在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然而,政策也不会落伍,在进入新的一年后,各种国家政策都在更新。例如涉及车辆购置税、关税、印花税等的一批新法规开始实施。

2017税收新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资料得知,增值税普通发票在201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使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资料了解到,从2017年1月1日起,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

据《关于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的通知》(税委会〔2016〕31号)得知,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将会有所下降。这次政策的调整主要的还是继续鼓励先进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原材料进口,以进口暂定税率方式降低集成电路测试分选设备、飞机用液压作动器等商品的进口关税。取消氮肥、磷肥和天然石墨等商品的出口关税,适当降低三元复合肥、钢坯、硅铁等商品的出口关税。

商品进口关税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得知,印花税管理规程开始实施。作为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