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发4号文,18这个年不好过咯!

1月13日20点

银监会发布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

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即银监发【2018】4号文

其中22项要点检查工作

首要就是银行公司治理

4号文指出18年上半年以检查为主

下半年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一整年都没停没歇的

这...我就好奇了完不成业绩..

能不扣钱么?

全面评估2017开展的“三三四十”

比照22项检查要点逐一排查

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

22项检查要在18年3月10号完成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

马上就要来检查了!

今年的年看来是没法好好过了

今年的新老化断标准更严格

对于乱象工作(17.5.1)开展以后的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所以不要有侥幸心理..

四、22项检查附上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

检查公司行业规划是否合理,有没有不正常不合说法的事情。

二、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这是对公司一把手的约束,联席会议有没有作用,有没有一言堂的现象?考核指标合理吗?有没有落到实处?

三、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

开展同业、理财、表外、合作业务是否违规操作?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银行之间别来回乱授信借钱。

四、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有没有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产品的私售“飞单”行为?

有没有违规对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或资金管理费?

有没有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等等

五、利益输送

给股东降低准入门槛这种事,是绝对 不允许的。不得向股东及关系人员关系人员输送利益。

六、违法违规展业

七、案件与操作风险

有没有内外勾结盗用、挪用、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有没有违规开立同业账户,或将同业账户出租给第三方使用?有没有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八、行业廉洁风险

有没有贪污受贿?有没有超越法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