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20点
银监会发布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
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
即银监发【2018】4号文
其中22项要点检查工作
首要就是银行公司治理
4号文指出18年上半年以检查为主
下半年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一整年都没停没歇的
这...我就好奇了完不成业绩..
能不扣钱么?
一
全面评估2017开展的“三三四十”
比照22项检查要点逐一排查
形成“整改-评估-整改”的工作机制
二
22项检查要在18年3月10号完成
这意味着监管部门
马上就要来检查了!
今年的年看来是没法好好过了
三
今年的新老化断标准更严格
对于乱象工作(17.5.1)开展以后的新业务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所以不要有侥幸心理..
四、22项检查附上
一、公司治理不健全
检查公司行业规划是否合理,有没有不正常不合说法的事情。
二、违反宏观调控政策
这是对公司一把手的约束,联席会议有没有作用,有没有一言堂的现象?考核指标合理吗?有没有落到实处?
三、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产品风险
开展同业、理财、表外、合作业务是否违规操作?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银行之间别来回乱授信借钱。
四、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
有没有假借所属机构名义私自推介、销售未经审批产品的私售“飞单”行为?
有没有违规对小微企业收取承诺费或资金管理费?
有没有存在以贷转存、存贷挂钩、以贷收费、浮利分费、借贷搭售收费、一浮到顶、转嫁成本等七类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等等
五、利益输送
给股东降低准入门槛这种事,是绝对 不允许的。不得向股东及关系人员关系人员输送利益。
六、违法违规展业
七、案件与操作风险
有没有内外勾结盗用、挪用、套取银行或客户资金?有没有违规开立同业账户,或将同业账户出租给第三方使用?有没有案件信息报送不及时,迟报、瞒报、漏报相关信息?
八、行业廉洁风险
有没有贪污受贿?有没有超越法定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