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商君却继其法,做到既往开来的秦惠文王

2017-02-01 00:37

秦孝公时期,经过商鞅变法,秦国日益强大,一扫差点被魏国联合多国刮风的屈辱,还收回了河西之地。从此,秦国进可攻,退可守,几乎立于不败之地。当然,这只是秦孝公这一代人的努力,如果继承人是个庸碌无为之君,那么,如日方升的秦国别说更进一步,甚至会立刻陷入危险的境地,被打败的魏国也会卷土重来,因此,秦孝公之后的继位国君表现如何,真是对秦国来说非常的重要。那么,秦孝公之后是谁,他对秦国的发展起了什么作用?他就是被后世称呼为秦惠文王的嬴驷。

秦惠文王(公元前356—公元前311年),一称秦惠王,嬴姓,名驷,秦孝公之子,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公元前337—前311年在位。他当太子的时候,可以说做了一件让他的父亲秦孝公非常失望的事情。商鞅实行新法之时,作为太子的他却触犯了法律,这个身份在当时是非常的敏感。如果不惩罚他,那么国人都会对新法失望,对商鞅失望,继而无法继续下去。如果惩罚他,他又是以后要继位的国君,无法严惩。商鞅说:“法令行不通在于宫室贵族的干扰。国君果真要实行法治,就要先从太子开始。太子不能受墨刑,就用墨刑处罚他的师傅。”当时的太子嬴驷肯定对此留有深刻的记忆。

嬴驷对商鞅固然有恨意,然而更多的,他也认识到了自己在政治方面的稚嫩。毕竟当时年级尚小的他,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来作为攻击新法的工具。虽然此后他作为太子做了些什么,不见于史书。但是从一个侧面也可以看出,他真的潜心锻造自己,来准备有朝一日,继承大位。

公元前337,嬴驷继位。面对着变革了秦国,也惩罚过他师傅的商鞅,他选择了诛杀。他是为了泄愤吗?经过多年锻炼的他, 怎么可能会为了一己私愤来杀掉大名鼎鼎的商鞅呢。从政治角度来说,新君继位,国内人心不稳,老世族势力仍在。因此他杀掉商君,更多的是为了安抚这些新法中利益受损最大的群体,使得自己能够比较平稳的掌握政权。并且,此时新法已经深入秦国国人的人心,商鞅已经完成了他的历史使命,杀之并不会对新法伤筋动骨。当然,他掌握权力之之后,就把这些老世族势力除掉,消除了对自身的威胁,也安抚了国人。这帝王之手法,用的真是老练。

因此,他杀了商君,根本没有要废除新法的意思。作为一个有所作为的国君,一切行事手段都是为了达到政治上目的。他在巩固权力之后,继承孝公遗志,东进攻魏。公元前329年,秦军攻魏,取河东的汾阳(今山西万荣县西南)皮氏(今山西河津县)及焦(今河南三门峡市西南)和曲沃(今河南三门峡市西南)。次年秦军乘胜攻魏,取魏蒲阳(今山西隰县)。魏国在秦军数次强大攻势之下,又被迫割让上郡15县(今陕西东北部地区)给秦。从此,秦国不仅把魏国黄河以西的地盘全部吞并,而且在黄河的东岸建立了东进的前进阵地。也给六国见识了秦国新君的风采,也使得山东六国开始好好的审视了这个崛起的对手。

随着秦国的日益强大,山东各国开始互相联络,准备打压这个对他们产生了威胁的强敌。公元前318年,魏国相公孙衍发动五国攻秦,推楚怀王为大,并且还联络了义渠人从秦侧背。秦惠文王派庶长樗里疾破魏、赵、韩三国军于修鱼,斩首八万。暂时抵挡住东方联军的进攻。随后,采用了张仪的连横之策,实行分化瓦解,各个击破的策略,打退了六国的进攻,取得了政治外交上的胜利。

同时,嬴驷为了扩大秦国的实力,在暂时无法东进打破六国合纵的时候,采用司马错之策,任命他来消灭巴蜀,得到了这个大粮仓,为秦国日后的东进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后来又占领了楚国的汉中之地,使得秦国的关中、汉中、巴蜀连成一片,对六国形成了居高临下的压迫形势。

为了解决义渠这个大患,秦惠文王七年,义渠发生内乱,秦派庶长操趁其自相残杀,平定了义渠。义渠的力量遭到了很大的削弱。秦惠王十一年(公元前327年),秦国在义渠设县,义渠称臣。秦惠文王更元十年(公元前315年),秦伐取义渠二十五城。秦国在西北地区占有了大片的优良牧场。此后,义渠虽然还有反复,但是对秦国的危险已经大大的削弱,最后灭于宣太后执政之时。

嬴驷并且不拘一格地重用人才良将,不仅重用嬴华、异母弟公子疾等秦人,也重用了大量的外籍能臣。诸如公孙衍、张仪、魏章、司马错等魏人都能为嬴驷重用。如果嬴驷不能识人善任,不能不拘一格地重用人才良将,他绝对是不会取得重大政绩的,也绝对不会彪炳史册的。

秦惠文王在位期间,扩大了秦国的疆域,增强了国力,还得到了巴蜀之地,可以说是为后来的秦君,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并且通过努力,挫败了山东各国的合纵努力,还拥有一大批的贤臣良将。更元十四年(前311),秦惠文王在子孙后代留下了一个非常富饶的强国之后去世,他真正做到了既往开来。时年四十六岁,葬于咸阳北原。

分享到:
文章评论 · 所有评论
评论请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点击加载更多
精彩图片
© 2016 粉丝服务 http://www.fensifuwu.com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豫ICP备10026901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