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法院:依靠基层组织、基层群众 助推执行多元化解

2016-08-12 15:00

核心提示:8月11日下午,荥阳市中院研究室负责人葛韦言一行四人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就“执行工作如何得到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等问题进行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对如发挥基层组织、群众力量破解执行难题等进行了探讨。

为破解执行瓶颈,攻克执行难点和重点,完善执行方法和积极贯彻落实郑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在2016上半年绩效考核推进会上关于“走群众路线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讲话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8月11日下午,荥阳市中院研究室负责人葛韦言、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杜文龙等一行四人来到荥阳市人民法院,就“执行工作如何得到基层组织、基层群众的参与和支持”等问题进行调研并组织召开座谈会,荥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剑锋、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何玉杰、执行局局长马新乐,研究室、执行局部分干警及基层组织代表、人民调解员参与此次座谈。

座谈会紧紧围绕围绕用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破解执行难题的做法、经验;利用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破解执行难题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如何更好地调动基层组织、群众积极性,化解执行难题;对发挥基层组织、群众力量破解执行难题其它方面的意见建议这四大主题展开热烈的探讨。

何玉杰在汇报讲话中指出,2015年12月以来,荥阳法院立足与家事审判改革,着力加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司法局、妇联等多家单位形成工作联动,特别是加强与司法局的人民调解员的联动,2016年5月份出台了《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化解家事纠纷联动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在本院所有案件中加以推广和落实,有效缓解了文书送达难、被执行人查找难等问题,有力促进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上半年,荥阳市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委、居委会成立人民调解室,并选任了950人的调解员队伍。这支调解员队伍分布面广,涵盖了荥阳市所有乡镇街道和村委,实现了村村都有调解室,村村都有调解员。

三名基层人民调解员纷纷就自身调解实例现身说法,生动的还原了基层调解员的生活、工作实况。基层人民调解员分布面广,对当地村情民意熟悉,弥补了法官在某些方面的不足,他们大多是当地村组干部,人员相对稳定,开展工作既有保障,也有积极性。又与我们法院工作目标一致,协助法院工作开展调解工作,既是配合我们的工作,同时也是他们工作任务的一部分。

余剑锋院长在听取了基层调解员和执行局一线干警工作实况和建议后表示,在下步的执行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加强与调解员、媒体的工作联动,充分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积极为法院执行工作服务,确保完成上级法院下达的目标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强与其他部门工作互动,借助媒体、代表、律师等群体的力量,共同参与执行。二是加强与调解员的联络和互动,将被执行人信息同时向当地调解员备案,及时发现被执行人线索。三是开展夏季集中执行行动,对所有未结案件逐案进行一次排查,集中力量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利用夜间、双休对白天或工作日不在家的被执行人进行拘传。四是充分借助媒体参与执行,目前,我院已与荥阳广播电视台达成初步合作方案,拟开办执行专栏《正在执行》,通过宣传执行措施,曝光老赖名单等方式,在全市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后,葛韦言对上荥阳法院执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特别是依靠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方面的突出表现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希望荥阳法院紧密结合荥阳市市情,牢牢把握好机遇和机会,上下一心,共同努力,谋划好部署好落实好执行工作,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郑州市基层法院中率先解决“执行难”问题。(通讯员 徐文娟 端木叶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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