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马: 看两会数据 议代表履职

声若蚊蝇 2017年3月15日,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以及民法总则草案等重要文件的重要时刻,可是如果仔细研读相关数据,却让人难以轻松。本次会议全国人大代表应到2924人,实到2838人,缺席86人,缺席率接近3%。全国人大会议人大代表的与会历史缺席率我没有搜索,但是3%的缺席率却是有点高了。参加如此重要的会议,除了极个别的身体等原因外,似乎想不出什么理由不出席,既然是代表人民参政议政,就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轻伤不下会议绝对不为过头,认真参会审议相关文件并认真表决,才不枉选区人民的殷殷期待,占名额又不参与重要文件的最后表决,这样的代表算不上合格的代表。对多次借故不参加重要会议的人大代表,要用制度来规制,勇敢说不,对对其代表资格予以剥夺。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罕见的赞成率达到完全一样的91.83%,反对率为一样的6.34%。唯一有区别的是高检院报告的弃权票为46票,未按键表决的为6人,最高法的弃权票为49票,未按键表决的为3人。对两院反对和弃权的代表要进行规范和跟踪,似应在会后责成其对相关部门说出他们如此选择的理由,不能情感用事,作出没有依据的贬损。对没有按表决器的代表,则要更加认真的查明原委,使全国人大会议的严肃和权威性得到维护,到会不参与表决甚至比不到会还要有危害性,连弃权票都不想投,这种人大代表的政治热情和议政能力本身就不能让人信服,对到会却不表决的行为要想出对策,杜绝再次发生。参政议政是一种含有一定专业性的严肃政治行为,个人认为一些社会知名人士虽然在各自领域内风生水起,但似乎并不太适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这样有分量的角色,这从老掉牙议案和雷人言论可见一斑。如想担任人大代表,参加并通过带有一定专业色彩的议政能力书面考试,应该可以遴选出更加优秀的参政议政人才,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可以出现这种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