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因醉驾被判刑,馋酒驾车又被查

扬子晚报网2月24日讯(通讯员 顾菊 陈华 记者 于英杰)张某于2012年因醉驾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驾照被南通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吊销,却没有吸取教训,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见交警夜查慌忙调头行驶未成,被交警当场查获。日前,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对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7年8月26日晚,张某偷驾公司的小型面包车至其朋友周某家中饮酒。散席后,无证驾驶该辆面包车回家,沿启东市汇龙镇民乐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建设路路口时,发现交警巡逻检查,担心被交警查获便慌忙调头,不料被交警发现当场被查获。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65.9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