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浙江首推小学“推迟上学”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其中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这一创举引发热议。

??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施行早上推迟上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一是适当推迟学生到校时间

??各地各小学可根据年段、季节等因素灵活调整上学时间,其中要求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早上最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8:00,冬季还应适当延迟。学校应设定学生早上到校的弹性时间区段,学生可以在学校设定的弹性时间区段内根据各自情况决定具体到校时间。

??二是科学设置早上上课时间

??各地各小学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上午上课时间,其中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

??三是合理安排上午下午课时

??如在保证国家规定的教学时间总量的同时,借鉴宁波、拱墅、江山等地推迟上学的做法,小学上午可安排4个课时或3个课时,每课时教学时间可40分钟或35分钟,也可“长短课”相结合。

??四是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如按国家有关规定,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学校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寄宿制学校也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推迟上学后,在不突破规定的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前提下,放学时间可相应延迟。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小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6小时”的国家规定,浙江省教育厅还要求各学校不得组织集体早自修,寄宿制学校也不得组织走读学生参加学校晚自修。推迟上学后,放学时间可按规定在校学习时间进行相应延迟。

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的做法不仅确保了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充分的睡眠时间,促进了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在落实幼小衔接、缓解小学“上学早、放学早、接送难”矛盾等问题上也具有现实意义,是提高教育服务能力的民生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