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锦跃: 依法行政 规范管理 推进无线电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017年,浙江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在浙江省经信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工信部无管局的年度工作安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国家《条例》”)宣贯、《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简称“省《条例》”)立法为重点,依法行政,在频谱资源配置、台站设备监管、电波秩序维护、无线电安全保障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

在过去的一年中,浙江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国家《条例》的宣传贯彻,修订发布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订无线电干扰投诉和查处工作办法,与交通等部门完成了船舶制式电台的管理交接。配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做好省《条例》立法调研、草案修改、意见征集以及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浙江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决策部署,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全流程办理,达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在全国无线电管理系统中率先试行电子执照发放,探索行政许可办事“零上门”服务机制。同时,深入开展频谱使用评估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首次开展全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重要业务频段监测保护工作,联合民航、广电部门开展了保护航空专用频率专项活动,划定了温州永强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组织开展了全省无线电应急处置检验性演练,圆满完成了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无线电保障任务,配合做好了福建厦门“金砖会晤”无线电保障工作,完成了各类考试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与此同时,进一步实施“十三五”规划,制定了《浙江省无线电管理技术设施建设实施意见(2018-2020年)》。组织开展全省技术装备普查,摸清装备底数。配合做好频占费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关课题的研究和探索。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省《条例》正式施行的起步之年。全省无线电管理工作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省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根本要求,围绕频谱资源管理核心职能,突出抓好国家《条例》和省《条例》贯彻执行,依法行政,认真履职,开拓创新,推动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浙江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突出一条主线,宣贯结合,全面落实无线电管理《条例》

今年,全省无线电管理系统将贯彻执行国家《条例》和省《条例》作为年度工作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对国家《条例》、省《条例》贯彻过程中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作出部署。切实做好配套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广泛开展无线电法律法规宣传。

二、强化两个建设,强基固本,夯实无线电管理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技术设施建设。继续认真落实“十三五”规划,对省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重点推进边海防基础设施、第十九届亚运会无线电保障等重要设施建设。加强频占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和技术装备管理。二是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人才培养途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充实和优化无线电管理队伍。

三、发挥三项职能,主动作为,承担无线电管理责任

发挥资源配置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加强调研基础上制订频率规划,统筹保障各部门、各行业的频率使用需求,做好频率资源储备,重点满足机场、铁路、港口、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项目的频率需求。制定全省1.4GHz宽带数字集群频率规划,开展800MHz频段专网频率频谱使用评估工作。

发挥服务保障职能,确保重大活动、应急突发事件无线电安全。重点做好世界短池游泳锦标赛、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第十六届省运会等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启动第十九届亚运会保障准备工作。配合做好各类考试无线电保障工作。

发挥技术监管职能,保护好重要业务专用频段。进一步完善航空、铁路专用频率保护长效机制,落实专用频段日常保护性巡测制度。积极排查干扰隐患,及时处理干扰投诉。重点做好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规划、高铁GSM-R系统清频工作。制订气象雷达的保护措施。加强与东部战区频管部门的协调。

四、完善四项工作,规范管理,提升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征收有关事项。优化网上办事系统功能,完善审批程序。启用电子签章,核发《无线电频率许可证》,核发电子执照,推广在线支付。继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订《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规范》。

进一步提升依法办案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的检查指导,制订《浙江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强制程序》。推进行政处罚事项网上办理。加强执法培训,规范行政处罚程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治理伪基站、黑广播、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进一步规范台站设备管理。落实台站属地化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完善管理软件和数据库,提升台站数据质量。指导省业余无线电协会开展业余无线电操作能力验证服务。开展销售备案试点,会同质量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

进一步加强日常监测和干扰查处。加强频谱监测、不明信号排查、干扰查处等工作,落实频谱监测月报制度,发挥监测月报在频谱资源配置、不明信号甄别中的重要参考作用。进一步发挥好全省无线电管理呼叫中心在干扰申诉中的作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