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鹏
言论自由要有边界,造谣者、舆论制造者也必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一次有影响的、里程碑式的诉讼,用法律武器去审判伪正义,给公众上一堂法律公开课,为推进中国法律进程作一次贡献。
“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的真相如今已水落石出:王辉、杨美琴夫妇不存在诈捐,并且筹到的善款也全都用在了女儿的治疗上。王凤雅的家人表示,一定要追究造谣者、舆论制造者的法律责任,讨要一个说法。
质疑是权利,但这种正当的权利诉求绝不能淹没在正义凛然的道德审判中,更不能攻击和构陷。若以正义之名,行营销炒作之实,把正当的求助污蔑成诈捐,这不是行善而是作恶。这不仅仅是冒险,更可能触犯法律。别有用心的人必将会被自己制造的热点反噬,也终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在每一场被道德激情裹挟的审判场中,虽然也有当事人声称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正当权益,但多数只是说说而已,事后都不了了之,只想赶紧躲到蜗牛壳里慢慢疗伤。对当事人而言,他们不是对法律没有信心,而是对非理性的舆论没有信心。真去起诉可能会赢,不但耗费巨大的精力,还会把公众好不容易遗忘的热点再次唤醒,又一次面对热点带来的信息骚扰。对他们而言,只希望世界遗忘自己,生活重新开始。他们迫切需要的是权利被侵犯后的“被遗忘权”,而不是去积极捍卫自己的权益。
在我们的网络语境中,当事人迫切地希望被遗忘,法律中的权益的保护条款,因为缺乏诉讼而沉睡在法条中,没有被激活。也因为缺乏诉讼的制衡,营销热点越来越无所忌惮,已经成为热点事件中的常态,被别有用心的人当成天经地义不证自明的道义武器。特别希望这一次审判能从非理性的网络舆论场转移到庄严冷静的法庭,交由专业的法律人判断,让法律判决进行界定,而不是网民朴素的道德感。这样的一次审判,既能挑战某种自以为是的道德感,也能考验法律的成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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