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方将赔付每名游船翻沉事故遇难者210万泰铢

图说:中国驻泰国大使吕健和普吉府尹诺拉帕 来到搜救中心。视觉中国

泰国普吉府府尹诺拉帕10日在救援情况通报记者会上表示,泰国救援人员在渔民的帮助下又发现3具遗体,基本可以确认为游船翻沉事故遇难者。因此目前确认遇难人数上升至45人,仍有2人生死不明。

诺拉帕说,从发现地点、遗体特征来看,基本确定新发现的3具遗体为“凤凰”号游船翻沉事故遇难者,具体身份需待家属辨认。

至此,这起事故的遇难人数上升至45人,其中44人已经完成打捞。此外仍有2人处于失联状态。遇难者及失联者均为中国游客。

诺拉帕10日在普吉哇集拉医院与有关部门举行会议,讨论普吉游船倾覆事故赔偿事宜。根据方案,拟对每名事故遇难者赔偿210万泰铢(约合人民币41.87万元),对伤者每人最高赔偿101.5万泰铢(约合人民币20.23万元)。

按照这一方案,遇难者家属可获得的赔偿包括:泰国旅游和体育部赔付100万泰铢,游船乘客意外险10万泰铢,游客意外险100万泰铢,合计210万泰铢。

普吉府官员称,遇难者的合法亲属才可以获得这部分赔偿金。至于伤者在泰国期间的治疗费用,则将从其赔偿金中相应扣除。

此前,泰国旅游和体育部于9日召开会议,批准本部门关于普吉翻船事故赔偿预算共计6390万泰铢。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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