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烟示意图。
48岁的佛罗里达州男子罗伯特(Robert Spellman)在2017年时,进入一间便利超商的储藏室,从一个上锁的柜子里,偷走10条香烟后,因为入室窃盗和窃盗罪被捕;他在本月21日时接受判决,没想到除了偷窃香烟的罪名之外,罗伯特先前还犯有14项重罪跟31项轻罪,法官认为他是一名习惯性的中犯,最终判处他20年的徒刑。
据报导,罗伯特2017年12月28日时,潜入一间便利商店,跑进上锁经理办公室的储藏室里,拿走10条香烟,一共价值600美元;警方随后在一处有一堆烟蒂的地方,找到他并将他逮捕。
罗伯特在今年8月时被判犯下了入室窃盗和窃盗罪,并在本月21日时,被判处20年的有期徒刑。消息传出之后,网路上分成两派论战,有网友为罗伯特打抱不平,还留言表示「这判决太不成比例了吧!法官到底在干吗?」、「太夸张了吧傻眼!」、「只是10条香烟,这罪太重了吧」、「所以说20年的牢饭对他是最好的选择吗?他得在监狱里工作直到还完600美元的债务吗」。
不过报导中指出,因为罗伯特在偷香烟之前,犯有14次的重罪和31次的轻罪,法官依照这些犯罪纪录,认定他为一名「习惯性的重罪犯」,才因此判处他20年的徒刑。对此,也有网友说,「所有法庭在判决当中,都会考虑累犯的风险;从罗伯特的犯罪纪录来看,他再犯的机率非常高,所以要为自己的罪刑付出代价」同意法官对这名罪犯做出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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