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北京市二手车出口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二手车出口管理,确保出口二手车产品质量与安全,按照《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165号)和《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工作需要,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二手车出口第三方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按照本市二手车出口检测相关要求和《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等标准规范,开展二手车出口检测业务,出具标准式样的二手车出口检测报告,并对检测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主动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并按要求向主管部门报送与二手车出口检测相关的数据和情况。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计量认证,取得计量认证证书,并在认证合格有效期内;

(二)具有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和二手车鉴定评估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测、鉴定评估和环保要求;具备从事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和鉴定评估所必需的设备设施;

(三)具有健全的管理体系,保证二手车出口检测和鉴定评估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

(四)信誉良好,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三、申报材料

(一)二手车出口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表(见附件1)。

(二)二手车出口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书。申请书包括担不限于以下内容:1.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资质认定、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管理体系、工作环境等,要重点突出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和二手车鉴定评估等业务的优势条件、检测实力等;2.二手车出口检测业务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工作计划、保障措施等。

(三)承诺书(附件2)

(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等;其它证明二手车出口检测实力的材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一式8份,按A4纸规格打印,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成册(附目录),并加盖骑缝章。同时,准备PPT汇报资料用于现场答辩。申报材料电子版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五、申报时间及流程

申请单位于2019年7月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外贸运行处(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418室),逾期不予受理。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视情况要求申报单位进行现场答辩),择优确定第三方检测机构。

特此通知。

联系人:外贸运行处 康凯 赵思聪

联系电话:55579515 55579511

扫描或长按二维码下载附件:

附件1:二手车出口第三方检验机构申请表.doc

附件2:企业承诺书.doc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