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有轨电车、挂车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10%,与现行税率一致。这意味着,150ml及以下排量的摩托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
150及以下排量的摩托车将免征车辆购置税。这对整个摩托车行业而言无疑是一重大利好,然而在拍手称快的同时,我们应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汽车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摩托车并不是支柱型产业,多年来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两年前,国家就已经出台1.6升及以下乘用车购置税减半的优惠政策,但摩托车行业当时并未搭上优惠政策的顺风车
与此相反,摩托车作为农村地区普遍使用的交通工具,却被征收全额购置税。由此可见,此次免征150ml及以下排量的摩托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实属来之不易,而在这一重大政策实施的背后,蕴藏着中国摩托车商会秘书处及全体会员三年多来的不懈努力和付出。
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行业组织在反映企业诉求、引导行业走向、做好政府部门帮手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问: 推动摩托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工作是从何时开始的?这一工作是在怎样的行业背景下启动的?答:摩托车作为一款方便实用的日常交通工具,一直受到老百姓尤其是广大农村消费者的喜爱。
同时,由于摩托车机动灵活的特点,在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方面作用突出。但由于现阶段全国大多数地级以上城市实施“禁摩”、“限摩”,几乎90%以上的摩托车都销售到农村地区,摩托车在农村长期发挥着生产资料和出行代步的双重功能。众所周知,多数农村消费者属于低收入人群,中小排量摩托车购置税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费者对摩托车的选择。
有些人为了节省费用,在购车后不办理上牌手续,不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而且增加了公安部门交通管理的难度。个别企业和经销商也抓住消费者不愿上牌的心理,不开发票偷税漏税,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国内摩托车市场销售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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