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往往伴随着
交通违法行为发生
大家都知道
红灯停、绿灯行
但总有些电动车驾驶人
为了赶几秒时间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认为道路上我最大
即使发生交通事故
也认为“我弱我有理”
近日
在遵义市湄潭县城区就发生一起
电动三轮车闯红灯导致的交通事故
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赶往现场,只见三轮车驾驶员瘫坐在地上,不时发出呻吟。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其受伤情况,所幸并无大碍,只是手擦伤破了点皮。
经调取监控发现,驾驶人雷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康宁医院往亿百汇方向行驶,行驶至田坝红绿灯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导致与周某驾驶的贵D号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
责任认定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该起事故系雷某驾驶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指示灯处时未按信号指示灯通行造成的,其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
以事故教训形式给自己上了一课
同时也给其他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上了一课
请广大电动三轮车驾驶人以此为鉴
切勿成为事故“样板”
否则可能就会变成这样
闯红灯的危害
1、破坏通行规则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2、发生交通事故几率高
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几率,危害极大。
赶时间不是闯红灯的理由
任何时候
安全都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不是谁弱谁有理
电动车违法导致交通事故
同样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扪心自问
你真的赶那几秒吗?
用生命争分夺秒
用生命来图方便
赢不来速度!更换不来安全!
一旦发生事故,赔上的就是一生!
来源/遵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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