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近期长春市交警支队正在开展三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毒驾、酒驾、超载、超员、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
2018年5月18日18时许,宽城大队二中队民警王军带协警于鹏巡逻至青年路司法局门发现一辆车号为吉A12**9普通客车沿青年路由南向北行驶,该车行驶缓慢,轮胎明显呈现压力过大现象,可能存在超员行为,于是引导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下车后并不配合检查,这更让民警感到他一定存在违法行为,于是通过电台向中队教导员汇报情况。随后宽城大队副大队长李洋与中队教导员郭长军赶到现场增援,见此情况,刘某才接受检查。李洋队长和教导员郭长军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和教育,人民群众应该配合公安机关检查,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是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定载客9人,实际车上一共21人,实施了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核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超员违法行为有可能致使车辆侧翻,爆胎等严重交通事故,群众的生命财产将会受到威胁。该驾驶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以罚款200元。
交警提示:
超员的危害:由于车辆超员载客,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重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车辆超员给安全行车带来严重隐患,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而超员车辆因知自身违法,害怕被重罚,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玩起“捉迷藏”的游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铤而走险,更增加了安全隐患。
宽城交警在此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都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超载,不乘坐超员车辆,保障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