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10 月底,浏阳男子汤安西,在明知樟树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情况下,未办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采集证和林木采伐许可证,就要求罗仲良帮其收购多杆樟树,准备转卖至广东。昨天(25 日),汤安西和罗仲良同时站在了浏阳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受利益驱使
明知违法仍心存侥幸
2017 年 11 月 2 日,被告人汤安西将收购自被告人罗仲良的四株香樟活立木、连同自己在浏阳永安镇督正村收购的一株香樟活立木一同运往广东销售时,被群众举报。经湖南省野生动植物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四株香樟活立木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被告人罗仲良是浏阳本地园林工作者,熟知香樟为国家保护野生植物,但在利益的驱使下,他仍心怀侥幸非法收购。
鉴于两人悔罪态度好,四株野生樟树均未受损,经合议庭合议,审判长当庭宣判。
小编提醒
非法购买、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
是违法行为
不可心存侥幸心理
更不可以非营利为目的而逃脱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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