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商务部颁发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方法》),并准备在2017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新方法》是通过近几年来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发起的一些投诉建议,进行修改以及解决问题而拟定的一个新政策,其主要内容包含有:
1、交车时必须同时交付合格证
在过去,有不少的车友,虽然提到了车辆,但却无法在第一时间内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上牌等业务,那是因为经销商把车辆出厂合格证拿去抵押,一时之间难以交付,因此给不少的车友造成了新车难上牌的困扰。
但在新规定中,已经明确的指出,经销商在交付车辆时,必须同时将车辆出厂合格证、三包品证等证件,一并交付到车主手上,不能影响车主的车辆使用体验。
2、突破汽车品牌销售单一授权体制
新《办法》规定,对于一些未经授权的品牌车辆,只要有经销商以书面形式声明、提醒过的,就可以向消费者正常销售了。而且新《办法》还规定,车辆供应商能够直接以授权的方式经销商卖车,但授权期限需在5年以上。
3、打破销售区域限制
新《办法》中明确规定:车辆供应商以及经销商,在售车过程中,均不得限定消费者的户籍所在地。因为在以前,同一个品牌、型号的车辆,在不同城市中,却能够卖出不同的价格,因此不少的车友都会选择跨市购车,但部分经销商遇到这种情况时,就是不卖您车,除非您愿意支付高价的上牌费以及在该店办理保险等相关业务才肯售车。但等到7月1日新《办法》执行后,若还有经销商不按照规定执行,违规者将会获得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4、续保押金不再交
新《办法》中还指出:经销商不得再向购车者提出以及强制要求交续保押金,也不能强制购车者在指定地方购置车险、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以及上牌等服务,同时也不能强制要求消费者,新车保养必须在该店进行等无理要求,若违反规定,同样可处最高三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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