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交警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5月28日,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案。

经查:2018年05月28日15时40分,邓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川WBQ150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宁跑路2KM+100米处时,因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违法嫌疑人邓某某身上有很浓的酒精味,遂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4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民警网上查询、比对,违法嫌疑人邓某某未办理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目前,交警大队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对驾驶员邓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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