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可以逃避处罚
“最牛车牌”可以满足在驾驶中的虚荣心
多种心理使“号牌类”违法
愈演愈烈
1
伪造、变造车牌
2018年5月27日,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石市中队民警在日常巡逻途中,接到“宜春e行”布控报警信息,一辆白色赣CJ5235套牌车在320国道石市集镇路口自东向西行驶,在民警要求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驾驶人急转方向将车辆迅速驶入集镇农贸市场路段,民警立即下车将车辆驾驶人控制,并将其想隐藏的号牌贴“5”从车上找出,随后将车辆及驾驶人带回中队接受进一步的调查。
据调查,驾驶员欧阳某某,宜春市人,使用号牌贴将车辆号牌由原车牌赣CJ6235变为赣CJ5235,民警依法对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上网处理。
2
故意遮挡车牌
2018年5月27日,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业园中队民警正在辖区内巡逻,在迎宾大道万和翠庭附近发现一辆故意遮挡车牌的红色小车。民警将其拦下,并对驾驶员熊某依法作出驾驶证记12分并处200元的处罚。
这种伪造、变造、遮挡号牌者,多是存有逃避交通法规处罚的侥幸心理,扰乱交通秩序,为交通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伪造、变造车辆号牌
把自己超速行驶、闯信号灯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栽赃”给他人。自己在肆意践踏交通法规的同时,还让别人为他的交通违法行为“买单”。
个别司机多次违法没有得到及时查处纠正,养成不好的驾驶习惯,极易酿成大事故。如果交通肇事逃逸,给公安机关案件侦破带来障碍。
故意遮挡车牌
在行驶途中,它可以随意违反信号灯,造成交通拥堵甚至给他人生命带来严重威胁;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它可以毫无顾忌地随意超速,在给自己带来危险的同时,也严重危害着他人的交通安全。
为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宜丰交警将加大“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查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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