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失控奔驰车”检测结果出炉。事发车辆不存在失控情况。目前,车主薛先生已收到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网友纷纷对此认为“车主在说谎被坐实”的同时,车主薛某律师竟然声称高速交警竟将此事泄露出去,让薛先生莫名卷入舆论漩涡。因此,薛先生其实也是一个受害者。
鉴定结果车主不服
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车辆制动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巡航系统工作正常,无故障,综合认定2018年3月14日车辆在连霍高速相关路段行驶过程中不存在失控情况。奔驰方面也表示认可。
而车主薛某则在表示尊重意见的同时,通过个人微博表示了他的疑惑。薛某的代理律师付建更是对外宣称,驾驶车辆出现事故,薛先生拨打110报警,本意是希望得到救助。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接警方竟将此事通过媒体发了出去,让薛先生莫名陷入舆论漩涡。因此,薛先生应是“失控奔驰车事件”的最大受害者。
对此,侃车君只想说: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超速行驶不仅自身有生命危险,也对公共交通安全存在隐患。交警对事故通报属于法律赋予的权利,在鉴定非车辆问题后,不对自身进行检讨,竟然责怪交警,这样的操作也是闻所未闻。
专业人士分析,车主或遭刑责
对于车主代理律师这番言论,众多网友纷纷吐槽。更有激进网友表示,这不是车主受害,而是车主遭报应。然而专业人士对本次事件则是另一种看法,北京市正海律师事务所丁光海律师表示,涉事车主薛某很可能存在主观超速行为,并不排除说谎嫌疑。就这些行为,该车主已对奔驰公司商业信誉产生一定影响,如果程度严重就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信誉(声誉)、给他人的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刑法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目前奔驰方面尚未表是否会追责。
对此,侃车君只想告诫各位,安全守法,交通安全无小事。切不可超速行驶还抱有侥幸心理。到时候必将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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