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日报记者 阴祖峰
今年 2 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在经历了四个月的政策过渡期之后,新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将从今天 ( 12 日 ) 起开始实施。
根据 " 补贴新政 ",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 号)对应标准的 0.7 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 0.4 倍补贴。也就是说,从今天开始,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等的补贴标准将有所变化。
记者致电我市多家销售新能源汽车的 4S 店,销售人员介绍说," 补贴新政 " 对车辆的划分有着明确的规定,包括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这四类。
与此同时,对于这四类车型的技术要求也有详细的规范。概括来说,续航里程长的新能源车型将享受到更高的补贴,而续航 150 公里以下的新能源汽车将取消补贴。各 4S 店均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家优惠政策,但目前尚未接到具体通知。
编辑 刘菊
值班主编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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