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的李先生向媒体反映,14 年他在广汽本田 4S 店新购买的雅阁,在开了三年之后的 2017 年 9 月份,到 4S 店检查才发现原来自己当时买的是一辆二手车,之后他向工商局反映该事,工商局也对 4S 店作出了处罚,然而这家 4S 店并未接受,而现在为止李先生还得不到 4S 店的答复。
根据车主李先生的讲述,2014 年 10 月 18 日,他在吉林市的一家 4S 店新购买了一辆雅阁,开了快三年之后,也就是在 17 年 8 月份他接到了 4S 店的电话,对方通知他 9 月 8 号车辆质保到期,可以到 4S 店接受全车检查。对于 4S 店的“ 9 月 8 号车辆质保到期”说法车主觉得有不对劲的地方,他的车是在 2014 年 10 月 18 日购买,按理说不可能在 17 年 9 月 8 号就到质保期,于是车主就用车辆识别代码进行了查询,结果发现他的这台雅阁在 2014 年 9 月 9 号就已经出售过一次。
车主:“当时我就考虑到,这台车应该是 10 月 18 号到质保期,为什么会 9 月 8 号到质保期?之后我找到销售经理,用我的车辆识别代码一查,说这台车在 2014 年 9 月 9 号已经销售给舒兰市一个市民王某,之后我找到 4S 店,我说这台车之前不是买过了吗?怎么当新车又买给我了?4s 店就不承认,始终不承认这台车买给我。”
二次销售的“新车”被揭穿了以后 4S 店还不承认车辆有卖过给李先生,但李先生手上的购车发票等手续齐全,这不到 4S 店抵赖。之后车主将此事反映给了吉林市工商部门,工商局联系了第一个车主舒兰市的王某,王某说他在 2014 年的 9 月 9 号买了这台雅阁,开了十天之后因为身体原因开不了车了,又把这台车当二手车退还给 4S 店,4S 店扣了他两万多块钱。
工商部门经过调查,最后对这家该 4S 店做出处罚,但 4S 店却是迟迟没有给车主李先生一个交代,车主不得不再次来到了这家 4S 店,而 4S 店方面回应称:工商局给的结果是我们没有问题!
当车主要求 4S 店出具工商局的反馈资料的时候 4S 店拒绝了,称要查资料的话到工商局查。
最后车主再次来到了工商部门反映情况,工商也表示将会进一步处理,给李先生一个合理的答复。
二手车当新车销售已经是罪大恶极,而面对工商局的处罚却是无动于衷,对受害消费者更是置之不理,4S 店居然做出了这么有损店面声誉有损品牌形象的事,既然事情已经发生,4S 店该做的的是好好解决问题,一再拖延也不是办法,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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