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
安全第一,
望各位司机大佬都能铭记于心!
6月21日晚上11时许,在吉安大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汽车与一辆二轮电动车相撞后再与另一辆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车辆均受损严重。
事故现场,下同
6月22日,青原交警大队发布“关于青原区‘6.2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通报”称:2018年6月21日22时55分许,彭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吉安大桥由西往东行驶,先迎面与马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后,又与熊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马某当场死亡,彭某、熊某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车祸发生时,正确也安全的处理车祸事故流程,了解一下。
步骤一:打电话
车祸发生后的第一件事情绝对不是下车吵架,而是先检查自身与乘客有无受伤,如果有受伤可以先打120通知救护车接着在打110通知警察到场,如果是无人受伤的轻微车祸,则是只需要打110通知警察车祸地点与位置即可。
打完120跟110之后,接下来就是打电话给你的保险公司,请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记录状况,但理赔方式或是理赔与否,就看车主自身的保险内容,详情可以参阅本篇“汽车保险简介”报导。
步骤二:视情况是否移车
发生车祸后是否要马上移车避免交通阻塞,常常是许多人疑惑的重点。如果今天是有人受伤的车祸,千万别移动伤患与事故车辆,以免影响伤患伤势与后续车祸肇责判定,车主只需要摆放三角警告标志等待警察与救护车到场,行有余力也能在警察到场之前先行指挥交通。
若是无人受伤的擦撞车祸,等待警察到场前可以先用粉笔或是路边的石头标示车辆的四个角落与四个轮胎的位置,当然车身位置也要记得做记号,如果有明显的刹车痕也可以在两个端点处做标记。
另外,现在几乎人人的手机都有照相功能,记得从不同角度多拍几张,甚至连周围的道路、号志设计或是路边停车都一起拍进去,以供后续警察记录与事故责任判定,一旦纪录完成且警方尚未到场,就能考虑是否要将车移到路旁避免交通阻塞。
一般来说,按照交通法规的规范,只要汽车尚能行驶且驾驶人不尽速将事故车辆位置标示并移至路旁,进而妨碍交通顺畅者,可以处罚驾驶人200元扣3分,但多数车主还是会等警方到场记录后才会移动车辆,虽然鲜少有警察据此开罚,但容易影响交通顺畅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步骤三:等警察到场做记录
交通警察到场后基本上就会开始测量拍照,如果这起事故无人受伤,警察就会现场跟事故双方做笔录,接着就会给出各一份“交通事故当事人登记联单”,这样才算是完成报案手续,而这份文件相当重要,除了能用来申请警方纪录文件之外,对于后续保险申请理赔也相当重要,同时也是对于自身的一种保障,非必要尽量避免私下和解的状况。
作笔录时,“推撞”或是“追撞”差很多。简单来说,假设红灯时所有车辆都静止时,被后方来车撞上导致已经停下来的车向前移动撞到前车,这就是属于“追尾事故”,肇责基本上须由最后一辆车完全承担;反之若是所有车都在移动中但后车撞上前车后导致前车再撞上前方车辆,这就是属于“追撞事故”,车祸中的每辆车都得负担一定的肇事责任,因此在作笔录时不可不慎,若是发生推撞事故,务必告诉警察自己的车子是处于静止状态下。
步骤四:申请记录文件
如需牵涉到赔偿部分或是有人员受伤,务必尽快在事故处理后就向各县市交通大队申请现场图、现场照与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若是对于初判结果有疑虑或是牵涉双方赔偿问题,也能自费向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责任鉴定结果,接下来若是有保险就能委由保险公司处理后续事宜,若是没有可能就得透过事故双方自行协调赔偿,或是经由调解委员会来协调,如果都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就只能透过返院判决。
中国江西网、猫扑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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