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州交警部门发布了对于
国Ⅳ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的交通管制
下面就是详细情况
2018年7月1日(本周日)起,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国Ⅳ(国Ⅳ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通行,让我们一起回顾下具体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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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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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2018年1月1日起,每天22时至次日6时,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禁止国Ⅳ(国Ⅳ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重中型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二、从2018年7月1日起,三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国Ⅳ(国Ⅳ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通行。
三、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四、专项作业车限行规定参照载货汽车限行规定执行。
本通告中的“Ⅳ”代表“四”,车辆排放标准等具体事项由福州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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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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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货车师傅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提前了解对应车辆管制通告,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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