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规定:为什么“转弯让直行”直行负全责?

交通法中有这样一句话总结那就是“转弯让直行”,不少车主都知道这句话的含义,就是转弯的车应该让直行的车先行,但实际上这个并没有那么简单。

但是有的人知道这句话却并不是那么做的,有时候右转的时候有人在人行横道上过马路,却极少有车这样做,还有的车主要疯狂按喇叭来催促行人。

这句话就是说转弯车遇到车辆直行的要让对方先行,个别情况下出事故了反而是直行车的责任,哪些情况会这样呢?那是因为还要遵守这几句话!

1、灯头让灯尾

也就是说,肯定不会是所有状况下转弯车都要让直行车的,比方说,前方绿灯变红灯了,你的车是最后一辆通行转弯的车,此时横向直行的绿灯就会亮,对方要直行、此时对方刚好算是灯头车,你是灯尾、他必须给你让行,如果你们两发生交通事故,绝对是他的责任,你的损失就需要他了承担。

2、辅路让主路

很多道路都有主路和辅路之分,主路跟辅路也是有先后的,当然是主路比较重要,此时无论任何情况都必须是辅路让主路。

比如辅道上有辆车直行,前方主道上有车开进辅道,此时就必须是直走车让转弯车,否者碰撞后你的全责。

3、有让行标志的路口

如果你的这条道上有“让”标志,你就需要让横向来车先行!所以经过这种路口的时候要留意,有让的标志,哪怕你是直行也要让别人先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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