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市一名男子邹某某,
花了3400元买了辆2011年就报废的二手车,
套用了其他车辆的号牌。
买车当天,
没有驾驶执照的邹某某
与他人喝酒一直喝到凌晨5时,
酒驾撞伤了行人,
撞断了路边的树,
又撞了路边的货车和商铺后逃逸
……
6月26日清晨5时30分左右,烟台龙口一辆黑色的轿车将路边行人撞倒致伤,失控的轿车又将路北人行道上一棵树拦腰撞断,又与停在路边的轻型普通货车及路边的商铺连续相撞后停了下来。事发后,驾驶人弃车逃逸,不见了踪影。
接到报警后,执勤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勘查,查找失踪的驾驶人。经查,肇事车辆悬挂的车牌号与原车不相符,系套牌车,线索一度中断,案件陷入了僵局。
民警扩大了案件的侦查范围,以车找人、查找监控、走访调查,最终通过技术手段将违法嫌疑人阎某某锁定,并经过联系家属做工作让其来投案自首。6月30日,在家人的陪同下,阎某某走进了事故处理中队投案自首,对6月26日的肇事逃逸案件供认不悔。
经查,肇事车辆是邹某某6月25号晚上刚花3400元买的二手车,挂的车牌是挪用的,年审日期到2011年,是辆报废车。6月26号凌晨3点多,邹某某与阎某某几个朋友在烧烤店吃饭喝酒,一直喝到早上五点半,阎某某驾驶该车在送人回家过程中因雨天路面湿滑,车辆侧滑发生交通事故。阎某某因为没有驾驶证,酒后驾车,害怕而逃离了现场。
针对阎某某的违法行为,龙口市公安局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两项合并治安拘留20天,无证驾驶罚款1000元,肇事逃逸罚款2000元,挪用号牌罚款2000元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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