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足饭饱回到家发现车位被占,绍兴男子一怒之下与同事连踹带划将豪车严重损毁。日前,柯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案件。被告人柯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
2017年6月17日,柯某与几个同事在外聚会。晚上11点半,酒足饭饱的几人找代驾开车回家,在地下车库,柯某发现,自己平常停的车位被一辆白色宝马车占据了。“这个车位是公司买下给我们停车用的,经常被别人占用。”柯某交代说,由于喝了酒,又见车位被占,几个人怒从心起。
柯某的同事蔡某用力的拍了几下宝马车盖,柯某见状随即走到宝马车驾驶边上,用脚用力踢了两下,车子左前轮的叶子板瞬间凹陷进去。另一名同事陈某(另案处理)不但没有劝阻,反而拿出钥匙在副驾驶边的两扇门上划了长长的一条划痕。柯某随后也拿出钥匙,用钥匙头朝车子后备箱盖上狠狠的插了几下。如此这般折腾柯某余气未消,随后柯某还将宝马车前大灯、车尾灯以及后保险杠踢破。
短短几分钟时间,宝马车前前后后已被严重损毁。当晚12点30分左右,宝马车车主赵某下楼准备开车时看到爱车时吃了一惊。“车位上没有标明车牌,我下车时也在挡风玻璃内留了手机号。”赵某说,无法想象车子会被破坏成这样。
赵某报警后,警方通过视频线索侦查发现柯某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将他们刑事传唤。经审讯,柯某等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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