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曾从事过多年车险一线理赔人员和大案审核的管理人员,本人对于该问题有许多经验,另外本人是国家认证的经济师,对处理各类经济纠纷知识储备充足。今天与各位车友分享一下自己的观点:
如题:车正常停放被撞,交警判对方全责,修车花了4万,对方保险赔3万4,剩余的金额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这里面的关系,1、对方车主对于题主是属于侵权责任行为,即对方侵犯了题主的合法权益,应该给予赔偿;2、我方车主和对方保险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也就是对方保险公司赔偿多少钱,与题主并无直接关系,即使对方没有保险,也要赔偿损失,如果4万是合理损失,保险公司赔多少不影响题主向对方车主索赔;3、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是属于法律上的合同关系,他们之间约定了一方缴纳保费,另一方承担侵权损失赔偿。
下面再来说交警既然认定对方全责,我方就应该受到赔偿,但是赔偿的金额如何确定呢,是否题主所述4万元就是该案应该赔偿的金额呢?
如果4万元的损失金额,为双方认可的4S店或者定损机构确定的损失金额,且为本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那么题主应该向对方车主按照4万元全额索赔。不同保险公司定损金额不同,车主选购的险种以及是否投保不计免赔情形不同,但这都不能影响对方车主应该向题主赔偿4万的基本责任,保险公司赔对方多少钱,这其中的差额都不应该由题主承担。如果对方车主拒绝赔偿,应先由交警调解,调解不成,题主可选择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赔偿自己的合法损失。
另一种情形,该4万元损失为题主单方面要求的损失,或者经过非公正定损机构确定的价格,或者存在其他非本次事故导致的损失,那么这4万元的价格就要重新核定协商,如果题主坚持该4万元损失为合理损失,而对方执意赔偿3.4万元,题主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并由法院委托法定鉴定机构或物价单位确定损失。
同道中车点评:在接触的大量交通事故财产纠纷过程中,我们发现有许多车友有这样的误区,即对方保险公司因各种原因赔偿我方损失金额与实际不符,而与保险公司长时间“纠缠”,实际上我们只要找到谁是侵权人,就要向谁提出索赔,问题就很简单了,我们只要向侵权人主张合法损失,如对方不能如数赔偿,就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