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电池回收政策实施倒计时之际,工信部等7部门发文,确定京津冀、上海、广东、山西、河南、四川等17省区,宁波市、厦门市等2计划单列市,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工信部今日网站刊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能源局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8〕134号),确定京津冀地区、山西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甘肃省、青海省、宁波市、厦门市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地区和企业。
通知在有关区域协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创新商业模式、统筹产业布局和规模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确定的试点地区涉及18个省区及1个独立的计划单列市厦门(另1计划单列市宁波属于浙江),几乎囊括了我国的新能源车重点市场和空气污染的重点区域。而作为唯一试点企业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其入选也格外引人瞩目。
观察人士注意到,作为通知的12项具体事项之一,通知专门谈及中国铁塔: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要按照试点实施方案目标、任务等要求,做好组织协调,通过重大项目建设保证示范工作落实。加强与试点地区的对接合作,发挥自身优势,在梯次利用商业模式构建、关键技术研发、标准规范研究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加强创新。
此外,通知还要求,其他非试点地区也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研究提出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实施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备案。
(图片来自相关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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