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6升排量以下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船税 新能源汽车免征

金羊网讯记者张爱丽报道:昨日,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提出,对符合标准的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政部减税力挺节能汽车。金羊网记者 宋金峪 摄

通知称,对排量1.6升以下(含1.6升 )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 )减半征收车船使用税。而根据2018年广东省车船税征收标准,1.0升及以下排量车型每年需交60元车船税、1.0升以上至1.6升(含 )排量的车型则需交300元车船税。

在新能源车方面,纯电动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依然免征车船税。但对于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 )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免征标准作出了调整,对续航里程有了更高要求。对此,广州不少相关车商表示,购买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和购置税此前就已开始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对新能源车生产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也作出限定。根据规定,企业应对新能源乘用车的电气系统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 )的质保期限,同时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和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态监测平台。

而在产品全生命周期内,企业应为每一辆新能源汽车产品建立档案,跟踪记录汽车使用、维护、维修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溯源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这个规定也响应了工信部即将实施的电池溯源管理规定,对电池的回收利用作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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