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召开电动车综合整治治理专项会。今年 10 月 1 日后,未列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含 " 老年代步车 ")产品,不得在我市销售流通。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市道路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
从现象上来看,我们常常看到三轮、四轮电动车与 " 老年代步车 " 穿梭在马路上,驾驶人大多未经驾驶培训考试,交通安全意识差,逆行、闯红灯等违法驾驶行为普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从规定上来看,目前市面上出现的电动三、四轮车按照现行标准已经属于机动车,但由于绝大部分厂家未申报国家工信部《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意味着无法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挂牌业务,不允许上道路行驶。
因此,对于无法挂牌的三轮、四轮电动车,需要治理,还所有市民有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同时,治理并不是交警部门一家的事,需要经信、质监、工商、交警等部门形成合力。拿本次治理来说,主要目的是让商家不再销售违规电动车。商家分为生产商和销售商,对于销售商,可以给出时间让其将不合格车辆退回原厂,对生产商来说,相关部门也需做出规范,既然未申报工信部的《公告》,不能办理机动车登记,那么,就应该禁止生产,从源头禁售,即 " 正源 "。
进一步讲,在 " 正源 " 的同时,出台人性化和实践性举措,逐步 " 清违 ",消化掉目前市场上的存量,也考验着各地政府的施政智慧。在对违规电动车 " 清违 " 的过程中,采取禁止上路、限制销售措施的同时,也需合理疏导,例如,对于老百姓手中现存的三轮、四轮电动车,可以能通过登记后折算价格,然后发放购置券等方式,引导到购买治理优异价格合理的新能源车上来,让违规变合规。
还需指出的是,对于电动两轮车,新的《技术规范》在过渡期,对于有脚蹬的电动自行车,以蓄电池为唯一动力的电动摩托车,在治理前可以考虑优先规范,防范治理成本的上升。禁止违规电动车上路,既要 " 正源 " 与 " 清违 " 结合,也需合理疏导。" 禁违 " 属于善政,让善政在执行过程中充满人性的温暖与现实的考量,更好地规范电动车市场。
【最泰安全媒体评论员 程帅 编辑 程蓉】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