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罚10万?湖南的经销商们撑不下去了!

[摘要]罚款、停业、吊销执照,又一轮整治风暴来了!

电动车的整治风暴已经席卷了大半个中国。近日,这股整治之风又刮到了湖南邵阳。

8月1日,邵阳市公安、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联合行动,对邵阳城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行驶、维修等环节进行全面清理。

重点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非法出租营运,电动摩托车闯禁区以及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违法载物、闯红灯、逆行、乱停车、乱占道、非法改(加)装、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按照新国标,对整车质量超过55kg、最高时速超过25km/h、没有脚踏骑行装置和良好骑行能力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按摩托车查处。

针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在整治期间,交警部门对超标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扣并处罚,对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晴雨伞及相关装置、非法改装车架、电机、蓄电池的一律依法收缴并顶格处罚!

整治第一天,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224起,收缴违法安装遮阳伞81起,查处超标电动自行车闯“限摩限电”禁区4起,教育、警告违法驾驶人320多人。

除了电动车车主上路被拦,最惨的还属经销商们。

针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邵阳市公安、交警、质监、工商等部门将合力责令企业及经销商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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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的,按照规定,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未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的,未来将对违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政策法规进行处罚,最高罚10万,情节严重的,将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罚款!停业!吊销执照!如今国标车未上市,超标车又不让卖,湖南邵阳的经销商们又要苦一阵了。

不得不说,这又是一则极端禁售的电动车市场整治案例。这样一味禁售的整治措施,我们之前也报道过不少,不仅整治效果没有达到效果,反而激起了民愤。

在这里,小伊想呼吁各地,重新审视新国标政策,重视过渡期的关键作用,才能在新国标正式落地之前,将城市治理与群众出行之间的矛盾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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