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二手车交易竟存这么多猫腻

擅自更改里程表数据

消保委系统受理关于二手汽车消费投诉案件中,篡改里程数的投诉占投诉总量的52.5%。车辆里程数是二手车价值的重要参考标准,而目前车辆里程数有据可查的只有那些在4S店进行保养的车辆,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很难去4S店查实该数据,而二手车经营者则不然,据悉他们可以利用一些手机APP对车辆的4S店的保养信息进行查询,经营者往往利用这些信息的不对等性,擅自更改车辆里程数,从而达到利益最大化。目前,二手车市场经营者擅自更改里程数成为了不成文的弊病,不改里程数成为罕见。

故意隐瞒事故车辆信息

一些经营者卖的二手车大部分是自己负责检测,检测的专业性和真实性很难得到保障。在利益的驱使下,二手车经营者对车辆事故信息存在故意隐瞒情况,导致消费者在购车过程中很容易购买到有质量隐患的事故车、泡水车等。我委认为二手车经营者作为专业的从业人员,在销售二手车时对车辆进行最基本的检查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知情”不应成为发生矛盾纠纷时的借口。

质量问题频发

消保委系统受理关于二手汽车消费投诉质量问题案件占投诉总量的23.5%。

《实施办法》中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销售的二手汽车安全性能良好;自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千公里内(以先到者为准),二手汽车发生安全性能故障的,经营者应当承担包修责任。

但在实际购车过程中,二手车经营者往往只能保证车辆能开,性能无法保证,造成消费者往往在购买二手车后第一时间去4S店或者专业维修店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这一费用从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此外还存在车辆故障多次维修,不能修复,拖延时间超出保修期等现象。

合同不规范逃避责任

目前二手车市场经营者所使用的合同不规范,签订方都为个人,二手车经营者或者中介公司都在合同中不予体现,以此来逃避经营者主体责任。

《实施办法》中规定经营者需将核查、检测的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二手汽车的行驶里程、维修等情况无法核查的,应当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核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但是在我委接到的消费者投诉中,经营者往往对以上法律要求书面告知的事项在合同中不予体现,以此逃避法律责任。

虚构车源骗取定金

有的中介手里无车,却从网上下载图片,稍加修改就发布到各大网站的二手车平台,标低价格以吸引消费者。等消费者来到店里,就称那辆车要么不在手头,要么已经出手,随后便推荐其他车辆。面对中介的低价“钓鱼”营销,消费者很容易入套,就这样,中介以虚构低价车源的幌子,卖给消费者原本不想买的车。有的消费者非那款车不买,中介就说那款车很紧俏,要的人很多,只有交过定金才有保证。交过定金,签好合同后,中介却抛出各种限制,甚至人为设置障碍,造成车辆不能顺利过户,从而以消费者单方违约为由吃掉定金。惯用套路包括:车辆上牌受限、按揭贷款受阻、全款提车设限等等。

巧立名目重复收费

一些汽车金融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车贷合同时,抓住消费者求车心切,疏于查看合同细节的心理,对费用收取项目与收费金额未仔细了解比对,未查询相关资料等情况,设置消费陷阱。加上目前车贷行业不够规范,没有一个确切的汽车贷款收费标准可以参考,一些担保公司列出名目繁多的项目,比如需支付按揭手续费、担保费、保证金、评估费、风险费、垫资费、GPS费、金融服务费等等。

中介联系担保公司与消费者签订以租代购合同,即担保公司先将车辆过户到公司名下,消费者按日支付租金使用车辆,期满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有的消费者以为这种形式费用压力小,可没想到接下来有名目繁多的各种收费,类似检测费、过户费、押金、全险等,算下来实际支出费用可能远超过车价。

按揭还贷暗藏猫腻

有的消费者接受了担保公司的按揭贷款,但开始还贷后,问题又来了。如果借款人有一次逾期或不良记录,担保公司便通过装在车上的GPS找到车辆,直接把车开走,要借款人还清剩余贷款才归还车辆。当借款人结清剩余款项后,担保公司又会要求支付违约金、拖车费、保管费等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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