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根据《吉林省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此次车改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国有企业负责人(上述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以下简称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已先行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省属国有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规范。
根据《方案》要求,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可以选择配备公务用车或取消公务用车改为领取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国有企业副职负责人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交通保障方式。
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各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 18 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 下同)以内、排气量 1.8 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 38 万元以内、排气量 3.0 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 2 辆。
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按照方案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
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上限标准为:主要负责人 3000 元 / 月,其他负责人为主要负责人的 0.9 倍即 2700 元 / 月。其他各级各类国有企业负责人交通补贴上限由各企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上限标准。
政策解释
1. 各市、县还需要出台车改方案吗?
各国有企业按照全省统一方案要求制定本企业车改方案,各级车改部门无需再出台本地区国有企业车改总体方案。
2. 国有企业参改范围如何确定?
解答:各级各类国有独资、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均要进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考虑到国有企业规模大小不一、情况不同,对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不作统一要求,车改方案由其主管部门审批。国有控股百分之五十以下的企业自愿选择是否参加本次车改。参改人员主要是指上述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主要负责人(一把手)主要包括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
3. 已经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的国有企业,如何进行规范?
解答:已经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国有企业,原则上应继续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原则上不允许重新为企业负责人配各公务用车,如因情况特殊需要配备的,需报请主管部批准,同时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本次车改进行规范,主要负责人不超过 3000 元、副职和其他人员不超过 2700 元,但不得扩大发放范围和提高补贴金额。选择通过发放交通补贴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出行的国有企业,原则上也不再允许重新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4. 在实践中如何界定 " 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
解答: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车辆,如旅游公司的旅游巴士、物流公司的物流用车以及各类特殊车型的工程用车等;二是保障企业正常业务开展必需使用车辆,如机要通信用车、保密用车、商务活动用车等;三是需要搭载专业器械的专用车辆,如电力维修车、电信维修车等;四是异地办公且两地距离较远的企业使用的通勤车;五是用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且不宜或者难以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替代的车辆。
5.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应该按照事业单位方案改革还是企业方案改革?
答: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的事业单位,本次公车改革中,按照单位自身特点,自愿选择改革方向,既可参照事业单位车改方案,也可参照国有企业车改方案,但只能选择其一制定本单位方案。
6. 企业职工是否可以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
解答:本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人员范围主要是企业负责人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人员,企业普通职工不属于本次公务用车改革范围。
7. 新成立企业如果确有用车需求,如何划定节支标准?
解答:改革前成本不明确的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报主管审批部门同意合理测算成本预算,并制定方案。
8.《实施意见》中 " 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岗位和人员 " 具体包括哪些 ?
解答:主要包括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等按照原政策规定可以配备公务用车的岗位和人员。
9. 尚未完成资产划转的企业方案由谁审批?
解答:截至方案编制完成时,由谁主管就由谁审批。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李德庆
编辑:赵娇娆
值班主任: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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