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将实施的机动车新规 车上需配反光背心

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2017)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的调整项目设置有过渡期,部分标准延后13个月、25个月和37个月实施。

车上除了配备三角警告牌,还得配上反光背心

GB 7258-2017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GB 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三角警告牌在车上应妥善放置。

反光背心的主要是为了应对紧急情况的发生,穿上反光背心能够起到一定的示警作用。

配备行车记录仪

新标准规定乘用车应配备能记录碰撞等特定事件发生时的车辆行驶速度、制动状态等数据信息的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若配备了符合标准规定的车载视频行驶记录装置,应视为满足要求。

配备行车记录仪,能让很多的突发事件都有迹可循,无论对谁都是有效的保障。

新标准之下,电动天窗或将不再伤人

电动天窗夹伤人的新闻频频爆出,多是因为电动天窗在遇到障碍物的时候也不能够自动停下。此次新标准规定装有电动窗(包括电动天窗)的乘用车,其控制装置应确保车窗玻璃在运动过程中能在任意位置可靠停住或遇障碍可自动下降(缩回)。相信在此新标准下生产的电动天窗将不再伤人。

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

新标准将纯电动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车单列,就行驶安全、行驶性能方面进行技术要求。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能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首次将旅居车纳入规范管理

在新标准里首次给出了旅居车、旅居挂车的定义,并对旅居车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一、新标准增加了旅居车、旅居挂车的术语和定义。旅居车(motor caravan)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 旅居挂车(caravan)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挂车,包括中置轴旅居 挂车和旅居半挂车。

二、旅居挂车行驶途中旅居室内不得载人,旅居车荷载人数应小于等于9人,并对前后贯通的开口面积做了规定,应大于500 mm×700 mm 。

三、对旅居车、旅居挂车的电气系统做出了特殊要求要求必须具备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

悬挂整车标志应与品牌相符合

新标准增加“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表述。新标准当中,比如驾驶众泰汽车,只能悬挂“与车辆品牌相符”——众泰的商标和厂标。自己淘宝购买其他厂商徽标来悬挂,不仅年检不能通过,而且行驶在马路上会被交警蜀黍开罚单。注意,在商标和厂标周围做个性更装饰也是不允许的,那同样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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