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买过车的人都很清楚,没有几个人会在看车当天带上全部车款,提车走人的。大多数都是先去看车,看中哪款了,选择下车型,配置,外观颜色等等,然后和4S点签个合同,交个定金,约好时间了再提车。如果双方有一方没有执行合同的内容,那这叫违约,双方可以互相协商或者互相起诉,合同是法律所认可的,具有一定的约束力。4S店大家都懂得,车没有,定金你也别想拿。
家住在南昌的李女士,前阵子在一家奔驰4S店,钟意一款奔驰GLE400,然后李女士就按流程和店里面签了一个合同。2万定金也交了,不是“订”而已。和店里说好了提车时间,但是等到那天李女士去拿车时,店里面却死活不给车。
原因让人无语。说是官网上面的车价上涨了,想提车你也得加钱。李女士听到这话当场就不愿意了。合同上的时间是一个月之前,提车时间是一个月之后,现在说要加价,换谁谁不气呢。
但是4S店不是这么想的:合同什么时候签的不管,车子还在我们手里,官网价格上涨,一切以官网为主。李女士十分生气,你们不按合同来,按官网来,那合同还有什么用呢?4S店则说了,你怎么解决问题无所谓,我们对这件事也是没辙。
你要走法律途径随你,这个车子你今天是提不走的。李女士也是很硬派,和4S店较起了劲。“今天我一定要提它”,说完就到工商局找来了记者,询问了律师,问问他们合同是否还有效果。
律师则表示,合同还是用效果的,一切都得按照合同来。因为官网的涨价时间在合同签署的日期后,那么涨价和李女士没有任何关系。最后就是4S店违约在先,投诉应该可以成功。最后在工商局的介入下,再加上媒体的宣传,4S店扛不住了。表示:算你狠,车子给你。李女士成功拿到了车钥匙,当天就上了牌。
这件事也可以看出4S店也是怕硬欺软的主,大家有事别怕它,真是不行走法律途径,依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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