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莎拉蒂丰田86闹市追逐飙车,两男子因危险驾驶罪被拘

文/羊城派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邓颖琪 谭耀广

今年3月8日,台山发生一起城市主干道豪车超速追逐飙车的事件。当时一辆玛莎拉蒂轿车与丰田86轿车高速竞驶并左穿右插,不仅超速,场面还颇为惊险。记者15日从台山市法院了解到,8月14日下午,台山公路极速飙车案的主角之一、玛莎拉蒂车主伍某危险驾驶一案一审判决出炉,被告人伍某犯危险驾驶罪,被台山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了解,今年3月8日19时许,被告人伍某驾驶玛莎拉蒂小型轿车沿台山市陈宜禧路由大江镇往台城方向行驶,途经水步镇富华重工至台城南坑路段,期间遇同向在后由雷某驾驶的丰田86小型轿车追逐,两车持续高速竞驶并多次曲折穿插超越在道路上行驶的其他车辆,被告伍某所驾驶的车辆速度高达182.76km/h,严重超出该路段限速80km/h的规定。

台山法院认为,被告人伍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虽然被告人伍某辩解案发时其不停加速的原因是身体不适想早点回家,并没有和对方追逐竞驶的主观故意,但根据法庭调取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证实,案发路段是城市主干道,交通流量大,行驶距离较长,被告人伍某与雷某二人驾驶机动车在密集车流中多次随意变道、反复并线、曲折穿插并大幅度超速行驶的追逐竞驶行为极易引发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给公共交通安全造成危险,故法庭对其辩解不予采信。

根据本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和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台山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伍某作出了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一审判决。

而在同一事件中与伍某飙车竞逐的丰田86车主、被告人雷某,则被另案处理,在今年6月5日被台山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羊城派

题图|视觉中国(图文无关)

责编|冯小静 实习生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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