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年58号文件),顺风车也叫拼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很多一线城市鼓励顺风车的,因为顺风车这种合乘的出行方式不仅能缓解当地严峻的交通压力,还能车辆造成的环境污染。但是更多的地区,将顺风车认定为非法营运。1、据现行滴滴顺风车的运营模式及收费标准来看,其属于网络预约出租车,应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相关规定,那么未得到取得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网约车运营资格证,就是非法营运;2、顺风车对乘客没有保障,一旦出现交通事故,保险拒赔是不可避免的,乘客的利益得不到合法的保障。
为何一边鼓励顺风车,一边查处顺风车?对于顺风车是否属于非法营运本身很难界定,没有明确政策法规。很多地区对顺风车定位十分尴尬,争议很大,态度也很模糊。但是这种顺风车会被明确的认定为非法营运,顺风车与非法营运主要区分在于出现信息发布形式、成本计算等,也就是以营利为目的顺风车将被明确的认定为非法营运。其实就是“专业顺风车司机”,这种顺风车,每天不停地接单顺风乘客(2-3名),不停的往返两地开展顺风车业务,完全违背了顺风车共享出行原则,是假借顺风车名义,开展非法营运。
交通运输部表示,合法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具备两个核心要件:一是以满足车主自身出行需求为前提,二是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而且驾驶员提供合乘服务每车每日不超过2次。国家的顶层设计是鼓励顺风车的,但是对于借顺风车之名义从事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将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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