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眼|暴雨中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不赔,这事忍得了吗?

受台风影响,大雨、暴雨不期而至。在这样的天气中,可能发生各种意外,比如车辆发动机进水、孩子放学后溺水等等,万一不幸遇到这种特殊情况,法律支持谁?法眼君今天聊聊这事儿。

暴雨中的朋友圈,是不是看到过这样恐怖的画面

万一发动机进水,保险公司赔不赔?一些保险的格式条款中,对于这方面的约定甚至是“矛盾”的,遇到这事儿就忍了吗?

2015年4月28日,政旺兴公司将其所有的劳斯莱斯小型轿车向太平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等险种,其中车辆损失险保费人民币34950.50元,保险金额人民币420万元,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发动机特别损失险保费人民币252元,保险金额人民币30000元。

2015年8月8日,政旺兴公司的驾驶员驾驶轿车行驶至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路段,因“苏迪罗”台风将至,暴雨导致路面积水等原因,致使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无法行驶。随后,政旺兴公司的驾驶员向太平保险公司报险。太平保险公司的保险人员对车辆进行勘查后,认为车辆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不属于车辆损失险的赔偿范围,不予定损。政旺兴公司遂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为,政旺兴公司就小型轿车向太平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等险种,并交纳保险费,双方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成立。《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第二章车辆损失险第一条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同时第六条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三)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根据以上条款,在暴雨情况下,车辆涉水行驶,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可能形成“暴雨导致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和“发动机进水导致的发动机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两种解释。

因太平保险公司属于格式条款的提供方,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的规定,应作出不利于太平保险公司的解释。因此,太平保险公司应向政旺兴公司赔付因暴雨导致发动机进水损坏而支付的全部车辆维修费用。

所以法院判决,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州中心支公司向福州政旺兴投资有限公司赔付保险金人民币914000元,并支付鉴定费人民币10000元。

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涉《车辆损失险保险条款》第一条约定因暴雨导致车辆之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而第六条第(三)项则约定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从文义上理解,仅当涉水行驶系发动机受损的原因时,才可适用该免责条款。对于保险责任中因果关系的判断,应当遵循近因原则。

近因是指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保险近因原则是指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的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或不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在这起案件中,“苏迪罗”台风导致福州市区发生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城区出现了罕见的严重内涝,在此情况下出现了案涉车辆涉水行驶并发生发动机损坏之事故。所以暴雨与涉水行驶均系导致案涉车辆发生事故之原因。对于该承保原因与除外原因并立的情况下,应当判断何者为保险事故发生之近因。

法院认为,造成发动机损坏的因果关系链条为:“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城区路面积水---车辆涉水行驶--发动机进水--发动机损坏”,暴雨是推动其他事件发展之主要原因,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之原因,所以暴雨是引发事故之有效近因。车辆涉水行驶虽系最接近损失的一个原因,但在当时暴雨情况下案涉车辆行驶路段严重积水,车辆涉水行驶实难避免,驾驶人并未有意涉水行驶而放任事故之发生,所以涉水行驶不应认定为导致发动机损坏事故之近因。

无独有偶,在广东,车主莫某琴也遇到了几乎同样的问题。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案例,莫某琴为车辆投保,保险单第四条第(五)项载明“因暴雨等引起的损失属于赔偿范围”;第七条载明“被保险机动车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随后,一场暴雨导致莫某琴车辆被淹,发动机进水。莫某琴以已购买保险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则以“发动机进水免责”条款拒赔。相互矛盾的两条保险条款,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持不下。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造成涉案车辆发动机进水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暴雨,莫某琴投保的车辆损失险中明确约定因“暴雨”造成车辆损失,保险公司应予以赔付,发动机作为机动车不可分割的关键部件,属于保险标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由于本案中暴雨责任与发动机进水免责两种情形同时存在且相互矛盾,应当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者即保险公司的解释。据此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97159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图片来源于网络,图文无关)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壹点号 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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