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 国Ⅵ柴油佛山全市启用

佛山日报讯 记者路帅报道: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自9月1日起,佛山将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柴油,自12月1日起,将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汽油。

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Ⅵ车用燃油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9月1日零时起,全市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柴油,加油站要在2018年8月31日前全部完成国Ⅵ车用柴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柴油+(Ⅵ)”字样; 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全市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Ⅵ车用汽油,加油站要在2018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国Ⅵ车用汽油的置换和标识更新工作,标识统一采用“标号+汽油+(Ⅵ)”字样。

8月28日,傍晚时分,陆续有市民来到位于荷城街道泰安路的中国石化加油站加油。/佛山日报记者吕润致摄

据了解,国Ⅵ柴油多环芳烃含量降至7%,汽油芳烃含量降至18%。相比国Ⅴ标准,其颗粒物排放降幅可达10%,这将大幅度降低现有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含量,对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有着积极意义。

对于价格问题,通知指出,国Ⅵ车用汽油、柴油零售价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加油站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国Ⅵ车用汽油、柴油销售价格的明码标价工作。

通知还要求,政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对国Ⅵ车用汽油、柴油销售市场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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