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汽车9月3日讯,近日,据韩国国际广播电台(KBS)报道,韩国消费者协会以及1226名韩国宝马汽车车主就“汽车召回案”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损失赔偿诉讼,要求宝马公司赔偿总计184亿韩元(约1.13亿元)。
报道称:具体包括租车费和精神损害赔偿等在内,每位车主要求赔偿的损失额共计1500万韩元(约9.22万元),赔偿额合计约为184亿韩元(约1.13亿元)。
负责提起诉讼的律师表示,共有1800余人提交了车辆登记证,其中1226人参与第一轮诉讼,将从9月1日起招募第二轮诉讼参与人员,目前仍有许多车主正在加入。
此前,韩国曾发生多起宝马轿车自燃事件,据统计,今年1-7月,宝马共有27辆汽车在韩国发生自燃。就此,宝马韩国公司自8月20日开始召回问题车辆,召回对象包括2011至2016年间生产的42个柴油车型的10万多辆汽车。
8月3日,韩国政府提醒宝马车主:将车辆送至宝马服务中心检测之前尽量避免驾驶车辆。韩国国土交通部强调,在最近几周,政府正在与宝马韩国公司磋商,以解决宝马520d和其他车型的引擎自燃问题。
8月6日,宝马韩国公司会长金孝俊在首尔举行记者会,就最近宝马汽车接连发生起火事故道歉,并公开总公司进行的调查结果。宝马总公司质量管理副总裁约翰·埃本比克勒(Johann Ebenbichler)表示,排气道废气再循环(EGR)模块泄露冷却液为起火原因所在,这和宝马韩国公司之前发布的硬件缺陷结论相同。(蓝鲸汽车 万雪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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