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曝光| 定南8月份“酒驾”名单,看看都有谁?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纵使再三令五申
再如何严查严管
总有那么些人顶风作案
无视法律和生命的尊严
那么,蜀黍就只好在下面
实名曝光你们了
据统计,8月份定南交警共查处酒驾交通违法行为54起(其中二次酒驾1起、饮酒驾驶53起),详细名单如下:
定南交管大队对查处的酒后驾驶等各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抄告、通报制度,并设立曝光台,尤其对酒后驾驶行为给予人、车公开曝光,定南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严禁酒后驾驶,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实名通报
自2011年5月醉驾入刑以来,国家法律、法规加大了对酒驾的处罚力度,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呈逐年递减趋势,但少数人对酒驾仍然心存侥幸,置法律和安全于不顾,致使涉酒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为了警示社会,定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查处的酒后驾驶违法驾驶人进行实名通报、曝光。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定南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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