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虽贵,但大多数车子都不是终身消费品,也就是说大多家庭这辈子都不仅仅会买一次汽车,中途很可能更换车辆。
而在更换车辆的时候,就会遇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以前使用的车牌号还能不能用,毕竟很多车主还是很恋旧的,或者说以前办理的车牌号码很好,不好放弃掉。
那这时候该怎么办呢?
其实可以在更换车辆的时候去向车辆管理所申请。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令)第五十二条规定:“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不过要想进行申请,就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一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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