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萨大路
非法和违规
交易二手车行为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维护经营秩序,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萨尔图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萨大路区域非法和违规进行经营二手车交易行为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和违规从事二手车交易的企业和个体业主,必须立即停止从事二手车交易行为,并于2018年9月20日前自行清理停放的经营车辆,自行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和附属设施。从事二手车经营要按照全市的统一规划和业态布局,依法进行交易活动。
二、对逾期未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未拆除违法建筑物和附属设施的,区政府将组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及商务、国土、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集中查处,并采取查封、扣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强制拆除等行政措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非法经营者自负。
三、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和妨害查处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非法经营罪及其它严重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3日
来源: 萨尔图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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