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花钱买车,车没看到竟然还被别人提走了?西安一男子就遇到这样的事。西安市民李先生称,自己花 40 万元订购的奔驰豪华车,当时店内没有现车只能回家等通知,事后竟然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车被人冒名提走了。 这里面究竟有什么 " 内幕 "?
据了解,今年 8 月 6 日,李先生在西安新丰泰之星奔驰 4S 店订购了一辆梅赛德斯奔驰 E300L 豪华型运动轿车,原本车价为 502800 元,经一位朋友说认识熟人,走关系提车的价格是 472800 元。李先生当天就与 4S 店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
李先生表示,当天就交了 40 万元的预付款,交钱后 4S 店销售人员告知店内没有现车,需要过几天才能到车,到车之后接到通知就可以过来提车了。本想着有熟人好办事,而且还有优惠,又有 4S 店的合同在身,李先生就这样回去等消息了。
在等待期间,4S 店迟迟不通知李先生过来提车,20 天过去了,李先生很是着急,于是找到 4S 店说明情况,没想到车早已被提走了。
李先生否定自己将车提走,并说到,销售经理告知车已经销售完成了,4S 店并没有得到我本人的同意,我也并没有对任何人进行正式授权。
4S 店拿出一份梅赛德斯奔驰汽车买卖合同(现货),在买方栏签署有李先生的名字,卖方栏是西安新丰泰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名称,并盖了销售合同专用章。合同还显示,签约时间为 8 月 6 日。财物确认一栏,写着李先生 POS 机刷卡 40 万元,现金缴纳 72800 元。
李先生称这并不是自己的签字,是被模仿的。而这份合同也十分诡异,李先生订车合同签约时间是 8 月 6 日,是一份期货合同,而 4S 店交车合同也是 8 月 6 日。同一天竟然有两份不同的交易合同?
事后,李先生多次找到 4S 店解决此事,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说法。
9 月 15 日,西安新丰泰之星奔驰 4S 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已将此事移交由法律程序来解决,也会配合车主李先生来调查此事。同时,李先生已报警求助。
这套路似乎不那么简单,目前正等待调查事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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