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的货车本身就具有安全隐患
行人碰见当然是能避则避
但若是驾驶员不愿避让
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
那事故很可能就这样发生了
2018年8月2日17时29分许,林某某驾驶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62.4%的闽DJV**5号轻型厢式货车,行经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灿坤二号门路段时,货车车头与正在横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某当场死亡。林某某驾驶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的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是造成本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承担本事故的全部责任。
不仅是超载
超员车辆同样具有安全隐患
2018年8月1日15时26分许,南靖县交警大队龙山中队民警在龙山镇龙山村村道巡逻时,发现沈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闽EUX**1车上乘客较多,遂示意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过核定其他载客汽车载人20%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驾驶员沈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决定。
还好被交警蜀黍及时发现
杜绝了安全隐患
不得不说
能被交警蜀黍及时发现的
都是幸运的
这幸运的还有下面这个
2018年8月24日20时45分,三明高速支队三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泉南高速永安南收费站出口执勤时,对一辆车号赣FA06**号大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核载47人,实载53人(扣除免票儿童,超载2人),构成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大客车驾驶人戴某某超员载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300元、记6分,并督其将超员人员予以转运。
【法律规定】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乘员20%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公路客运车辆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免票的儿童不得超过载客人数的10%。
货运机动车超过额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3分;超过额定载质量30%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6分。
【交警提示】车辆装载超员不仅加重车身,降低车辆安全性能,而且由于车内更加拥挤,一旦发生事故,加大乘客逃生难度,极易导致人员伤亡。
转自:福建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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