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月 20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此前未审核的浙江省、陕西省、深圳市上报的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 2017 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补充)清算审核初审的报告》,并于 9 月 25 日对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进行公示,经审核,此次应清算补贴资金约 50.9 亿元。
此次 2016 年新能源企业申报推广数为 10952 辆,企业申请清单资金为 26.6 亿元,最终专家组核定推广数为 10876 辆,减去了 76 辆不符合补贴要求的车型,应清算补助资金 26.5 亿元。该批次并非为 2016 年的全部补贴车型,此前已有 4 批公示发放。
2017 年,企业共计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数 85717 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 27.5 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 78011 辆,减去了 7706 辆不符合补贴要求的车型,应补贴金额 24.4 亿元。
其中,2016 年 76 辆不符合补贴要求车型,全部为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旗下产品,原因为 " 该车型未进 2016 年度推荐车型目录 "。2017 年不符合补贴要求车型主要核减原因为 " 未有接入国家监管平台 ",还包括 " 电池组总能量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 "" 累计行驶里程不足 2 万公里 "" 驱动电机型号与推荐目录参数不一致 " 等。
2016-2017 年补贴,包括最新于 9 月 25 日公示的这批在内,工信部累计已经发布 5 批,涉及新能源汽车 51.5 万辆,补贴金额高达 498.3 亿元。再加上地方补贴,新能源汽车的补贴累计发放超过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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