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凌晨1时许,在桥头镇工业大道路段,一辆租车与轿车发生碰撞,肇事后轿车司机驾车逃离现场,这次事故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周边目击者报了警。接报后,桥头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到现场后,民警首先按照程序对事故中的辆车和仍在场的出租车司机进行初步的调查。
经检查,民警发现出租车车身颜色与行驶证登记的不符,属于非法改装车辆违法行为。据了解,这辆车牌号为粤SW5LXX的轿车是出租车司机时某今年4月份在厚街镇一间汽修厂买的,购买时时某还要求汽修厂将车身颜色喷成出租车的模样。当民警询问时某是否知道这是非法改装车辆时,时某称因为当时买车的时候车身颜色很旧,喷成出租车模样的原因是想等自己有空时可以到外面去接客。
就在案发后地第三天,10月9号上午,肇事逃逸车辆司机丘某前来桥头交警大队自首。经询问,丘某称因为这是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头脑一片空白,心里只想着回家,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就只想着赶紧驾车逃离现场,后来将车开到汽修厂去修理时了解了情况后,觉得心里不安,就前来自首。
目前,根据有关条例,桥头大队民警对时某非法改装车辆处以500元的处罚,并移交镇交通分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对于逃逸的邱某则将面临治安拘留处罚。而案件后续责任认定问题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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