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记者 王瑞平 赵锡伟 通信员 王光谦)据安部交管局统计,截止2018年9月,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22亿辆,其中汽车2.35亿辆;机动车驾驶人达4.03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达3.63亿人。现在有车族越来越多,但由于在高速路段行驶的车辆速度极快,因此潜藏不少安全隐患。“十次事故九次快”有些司机为了赶时间或者是贪图刺激,会在高速路段上超速行驶,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打击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大队加强对辖区高速公路的监管力度,最近在辖区连霍、济广、永登等高速公路上建设了6处固定测速和12处区间测速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针对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标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超速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控抓拍,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据介绍,新增设置的18处测速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多安置在高速公路事故多发的弯道、坡道、桥梁等重点危险路段和易发超速违法行为的路段,高速交警将依托省界收费站、城区主要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现场教育执法。区间测速系统具有与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视频监控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等系统的联网应用功能,实现数据多方共享、共用。前端设备采集的过车数据要自动上传至集成指挥平台,采集的视频按规定接入市公安局视频平台。路面LED可变信息标牌要与信息发布平台联网,具备接收、发布安全出行、宣传教育等信息的功能。这些测速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备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道路交通测速设备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了检验。自10月26日至11月1日,通过报刊、微信微博等网络媒体予以公示公告,2018年11月2日起正式启用电子监控设备。
据公示公告,这些测速测速设备在哪些路段呢?18处测速点分布为:
商丘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按照河南省交警总队要求,在车辆进入区间测速前500米左右,区间测速起点、区间测速中每10公里左右、区间测速终点有固定标牌或LED可变信息标志进行连续提示,车辆驶出测速区间500米左右,对违法车辆进行警示告知,绝不会出现隐蔽执法、钓鱼执法的情况。“这样做主要是为了强化连续提示、警示震慑、现场教育处罚等,并不以罚款为主要目的。”
不过,有些司机认为,在区间测速路段内超速,变换车道可躲避抓拍?到服务区休息一段时间,可逃避处罚?司机朋友往往会在区间测速起点或终点按规定时速行驶,但在该区间内存有超速的情况。提醒的是,这些司机朋友认知上有一定误区,这些躲避处罚方式都是不可行的。此次区间测速升级改造,就把部分区间测速段的测速方式由原来的起点和终点监控,部分区间测速段内还有监控点、稽查布控卡口系统,相当于在起点和终点之间增设了监控点,提高测速精准度。此外,司机在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实时抓拍,高清晰即时传送设备终端。除了对区间测速进行升级外,高速交警还增加了道路两侧提示标志的数量,滚动发布违法车辆信息,提醒和警示其他过往司机。
【链接】高速公路超速处罚标准:时速超过10%以下的,予以警告;时速超过10%~20%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时速超20%~50%的,处200元罚款,记6分;时速超过50%的,处2000元罚款,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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