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严查!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在九江这样走都要被罚!

由于电动车的廉价与方便

致使如今电动车泛滥

随处可见电动车骑行者乱闯乱行

也给日常的交通与个人人身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注意啦!

这次可是动真格的!

目前,交警第三大队在辖区的十里大道、前进东路、前进西路等多个路段悬挂“摩托车 助力车 电动车 自行车 一律走辅道”及“非机动车请走辅道 违者罚款50元”的清晰标志牌,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注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为积极响应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进一步优化交通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第三大队将加大力度整治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自行车等车辆不按道路通行规定行驶的行为,并对不走辅道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50元罚款,对不走辅道的摩托车驾驶人处100元罚款。

交通安全无小事,遵守交规是关键

骑电瓶车的市民要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路时,不超速

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

既是对自己生命的关爱

也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 转自:浔阳晚报 来源:九江交警三大队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